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

更新时间:2025-08-21 已浏览:136 文章来源:原创

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

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

2025)粤5203刑更8

罪犯蔡锦荣,男,1995629日出生,汉族,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,因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判决生效后,罪犯蔡锦荣于2025819日以其患有:1.慢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加重;2.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(1)肾性贫血(2)肾性骨病(3)高磷血症(4)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(5)血液透析(6)腹膜透析;3.艾滋病;4.慢性肾炎综合征;5.肺部感染;6.肾周围炎;7.泌尿道感染(1)肠球菌感染;8.高血压3级(极高危);9.Ⅱ型糖尿病;10.高脂血症;11.高尿酸血症;12.脑梗死个人史;13.梅毒个人史;14.上呼吸道感染;15.Q-T间期延长;16.双眼视网膜色素变性?等疾病,不适合羁押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,现予公示,公示期自2025821日至2025823日。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,反馈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。(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,联系电话:0663- 32665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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