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
更新时间:2025-04-11 已浏览:306 文章来源:原创
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(2025)粤5203刑更5号 罪犯张妙佳,女,1996年2月26日出生,汉族,揭阳市揭东区人,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;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执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。 判决生效后,罪犯张妙佳于2025年4月10日以其早孕不适合羁押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,现予公示,公示期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3日。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,反馈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。(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,联系电话:0663- 3986086)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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