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吴丽容暂予监外执行公示
更新时间:2025-01-20 已浏览:761 文章来源:原创
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(2025)粤5203刑更1号 罪犯吴丽容,女,1997年11月23日出生,汉族,揭阳市揭东区人,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 判决生效后,罪犯吴丽容于2025年1月7日以其于2024年12月8日产下一活女婴,目前正在哺乳期,不适合羁押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,现予公示,公示期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2日。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,反馈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。(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,联系电话:0663-3266571)。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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