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廖连山暂予监外执行公示
更新时间:2024-10-18 已浏览:1274 文章来源:原创
广东省揭东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(2024)粤5203刑更4号 罪犯廖连山,男,1975年1月28日出生,汉族,赣州市安远县人,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。 判决生效后,罪犯廖连山于2024年10月11日以其患有1.2型糖尿病;2.左肾结石;3.高血压;4.高尿酸;5.脑梗塞等疾病个人史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,现予公示,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0日。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,反馈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。(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,联系电话:0663-3266568)。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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