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刘蔡忠暂予监外执行公示
更新时间:2024-10-11 已浏览:1462 文章来源:原创
广东省揭东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(2024)粤5203刑更3号 罪犯刘蔡忠,男,1970年8月29日出生,汉族,汕头市潮阳区人,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。 判决生效后,罪犯刘蔡忠于2024年9月30日以其患有1.慢性肾炎综合症;2.慢性肾脏病3期;3.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;4.2型糖尿病;5.高尿酸血症;6.高血压病3级(极高危);7.单纯性肾囊肿;8.肾结石等疾病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,现予公示,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3日。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,反馈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。(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,联系电话:0663-3986086)。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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