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田新忠暂予监外执行公示

更新时间:2024-08-29 已浏览:1414 文章来源:原创

广东省揭东区人民法院

受理暂予监外执行公示

 

 

2024)粤5203刑更2号

 

罪犯田新忠,男,1971年9月9日出生,汉族,河南省开封市人,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。

判决生效后,罪犯田新忠于2024年8月2日以其患有肝占位性病变、乙肝肝硬化、高血压、2型糖尿病、糜烂性胃炎、胆囊结石、脑梗塞个人史等症状为由向我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本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,现予公示,公示期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31日。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届满前向本院反馈,反馈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。(地址: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,联系电话:19902713231)。

 

 

 

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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